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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

本章聚焦于金融不良资产这一特殊评估领域,系统阐述了其评估的理论框架与实务操作。首先,从概述入手,明确了金融不良资产的定义、处置评估的作用等基础概念。其次,详细讲解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至关重要的清查核实环节,包括评估业务类型的划分、评估对象的确定以及具体的核查方法。最后,本章的核心与难点在于详尽介绍了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方法。这些方法被划分为两大途径:一是以债务人及关联方为分析范围的价值分析方法,如假设清算法、现金流偿债法;二是以债权资产本身为分析范围的价值评估与分析方法,如交易案例比较法、专家打分法等。本章旨在帮助学习者掌握对此类特殊资产进行价值判断的核心技术与逻辑。


第一节 概述

一、金融不良资产的定义

  • 核心定义:指银行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管的金融不良债权,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
  • 主要表现形式
    • 不良贷款:包括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及呆账贷款。
    • 以物抵贷资产:在处置过程中收回的实物资产。
    • 债转股形成的资产:对部分不良贷款实施债转股后形成的股权资产。

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评估的作用

  1. 提供定价依据:为金融不良资产的转让、重组、清收等处置活动提供公允的价值参考。
  2.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通过评估揭示资产的真实价值和潜在风险,为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和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3. 考核金融企业经营业绩:通过对处置资产的公允价值、收购面值和实际变现价值进行比较,为衡量资产处置效果和经营业绩提供依据。

第二节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清查核实

一、评估业务类型

根据评估程序是否受限,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分为两种类型:

  • 价值评估业务
    • 定义:指能够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对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 适用情形:评估资料和信息充分,现场调查及权属查验等不受限制。
  • 价值分析业务
    • 定义:指因客观条件所限,无法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对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或价值可实现程度进行分析、估算,并出具价值分析报告等咨询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 适用情形:资料获取不充分、现场调查受限(如债务人不配合)、法律权属资料查验受限等。

二、评估对象的确定

  • 评估对象:可能是债权资产本身,也可能是用以实现债权清偿权利的实物类资产、股权类资产和其他资产。
  • 债权资产:主要指不良贷款和不良债权。
  • 用以清偿的资产
    • 实物类资产:如收购的以物抵贷资产、处置中收回的房产、设备等。
    • 股权类资产:如商业性债转股形成的股权、抵债股权、质押股权等。
    • 其他资产:如土地使用权、商标权等收益权。

三、清查核实方法

  • 核心思路:根据资产类型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核实方法。
  • 债权资产的清查核实
    1. 查阅分析相关合同及资料
      • 明确义务主体:包括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等。
      • 借助法律文件:充分利用律师的尽职调查报告。
      • 审查核心合同:查阅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质押登记文件等,核实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担保物权的有效性。
    2. 现场调查
      • 重点:对债务人、保证人、抵押物等进行实地走访和勘查。
      • 方法:由于不良资产包中债务笔数众多,通常采用抽样方法。一般将资产包视为一个整体,内部按债权金额、地域等分层,对金额大的逐笔核实,金额小的随机抽查。

第三节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

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分为价值评估方法和价值分析方法两大类。

一、价值评估方法

  • 核心思路:采用收益法、市场法等常规评估方法,估算出作为不良资产抵押物或用于清偿债务的企业(或资产)的价值。然后,通过市场数据统计分析,确定一个合理的债权回收折扣率,最终计算出债权的可回收价值。

二、价值分析方法

价值分析方法主要基于两种不同的分析途径:

(一) 以债务人和债务责任关联方为分析范围

此途径从债务人及担保方的偿债能力角度出发进行分析。

  • 1. 假设清算法
    • 基本思路:模拟债务人或担保方在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过程。首先评估其全部有效资产在特定清算价格(强制清算、有序清算或续用清算价格)下的价值,然后按照法定偿债顺序(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税款→普通债务),计算出待评估的债权能够获得的受偿金额。
    • 适用范围:适用于非持续经营或虽在经营但现金流不稳定的企业,且能获取较全面的财务资料。
    • 关键步骤
      • 剔除无效资产(如福利性资产)和无效负债(如无需支付的挂账)。
      • 确认优先债权(如抵押债权、应付工资、税金)和优先支付费用(如清算费、职工安置费),并将其从可偿债资产和总负债中扣除。
      • 计算一般债权受偿比例 = (可用于偿还一般债权的资产 / 一般负债总额)。
      • 计算不良债权受偿金额 = 优先受偿部分 + (非优先部分 × 一般债权受偿比例)。
  • 2. 现金流偿债法
    • 基本思路:预测债务人或担保方未来一定期限内(偿债期)的自由现金流量,并从中估算可用于偿还债务的部分,然后将其折现,以确定其总的偿债能力。
    •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资料规范且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企业。
    • 关键步骤
      • 预测未来偿债期内各年的自由现金流量。
      • 确定偿债系数(即可用于偿债的现金流比例)。
      • 确定合理的折现率
      • 计算可偿债净现金流量折现值
      • 计算企业偿债能力 = (可偿债净现金流量折现值 / 企业一般债务总额)。
      • 计算特定债权回收价值 = 特定债权额 × 企业偿债能力。

(二) 以债权资产本身为分析范围

此途径不深入分析债务人,而是直接对债权资产的价值或回收可能性进行判断。

  • 1. 交易案例比较法
    • 基本思路:选择近期市场上已发生的、与待评估债权资产类似的不良资产包或单笔债权的处置交易案例作为参照物,通过比较分析影响回收价格的各种因素(如贷款时间、担保情况、债务人行业等),进行量化调整,最终确定待评估债权的价值。
    • 适用范围:适用于存在可比交易案例,但债务人财务资料不全或不配合评估的情况。
  • 2. 专家打分法
    • 基本思路:通过匿名方式向多位熟悉不良资产市场的专家(如律师、资产管理公司经理、评估师等)发放征询意见表,请他们对影响债权价值的各项因素进行打分和权重赋值。经过多轮的意见征询、统计反馈和意见修正,最终形成对债权价值的综合判断。
    • 适用范围:适用于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难以用其他方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债权。
  • 3. 综合因素分析法
    • 基本思路:在收集债务人及抵押物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影响债权价值的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最终确定债权的潜在价值。这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判方法。
    • 适用范围:适用于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无法采用其他集中方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债权,是目前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的通用做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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