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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借款费用

一、概述

1.1 借款费用的范围

  • 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
  • 因借款而发生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 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 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如手续费、佣金等)

提示

① 承租人根据租赁会计准则确认的融资费用属于借款费用。
② 企业发生的权益性融资费用不属于借款费用。

1.2 借款的范围

类型说明
专门借款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一般借款除专门借款之外的借款

1.3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二、确认

2.1 开始资本化

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如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承担带息债务等)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2 暂停资本化

中断类型中断原因常见情形是否暂停
正常中断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程序性中断;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中必要的测试、质量安全检查导致的停工;有规律的雨季或冰冻季节等不暂停
非正常中断管理决策导致的;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质量纠纷、工程用料没有及时供应、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安全事故、劳动纠纷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资本化

2.3 停止资本化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判断: ① 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② 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③ 后续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 试生产出合格产品

提示

分别建造、分别完工:完工部分能够独立使用或销售时,该部分停止资本化;其他:整体完工时停止资本化。


三、计量

3.1 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借款类型资本化金额会计处理
专门借款资本化期间专门借款本金发生的利息金额 − 资本化期间闲置资金的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借:在建工程等(资本化金额)/ 应收利息(闲置收益) 贷:应付利息 /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专门借款为债券时,或借方)
一般借款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 × 所占用一般借款资本化率借:在建工程等 贷:应付利息

提示

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3.2 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借款费用

类型基本原则资本化借款费用金额的确认基础
一般企业自建厂房等土地、建筑物分别会计处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借款费用不可资本化建造期间的建造支出(含土地使用权计入在建工程摊销额),不含取得时支出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等土地使用权作为存货核算,计入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借款费用可资本化全部建造成本(含取得土地使用权支出)

3.3 外币借款汇兑差额

借款类型处理方式
外币专门借款资本化期间内,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
外币一般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不予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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