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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一、政府会计概述

1.1 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

维度预算会计财务会计
功能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预算收支进行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财务活动进行核算
基础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
报告决算报告财务报告

1.2 会计要素

预算会计(3 个)财务会计(5 个)
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

1.3 一般原则("平行记账")

经济业务处理
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同时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和预算会计核算("平行记账")
其他业务仅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二、特定业务核算——财政拨款收支业务

2.1 财政直接支付

收到入账通知书时:

预算会计财务会计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等 贷:财政拨款收入

年末差额(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 > 实际支付数):

预算会计财务会计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下年度恢复(实际使用时): 恢复额度的同时冲减"财政应返还额度"。

2.2 财政授权支付

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

预算会计财务会计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实际支用资金时:

预算会计财务会计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年末注销额度:

预算会计财务会计
借: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当年新增的未使用额度)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财政拨款收入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同时确认财政应返还额度(未用完部分):

预算会计财务会计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下年年初恢复额度:

预算会计财务会计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年末预算指标数 > 下达数(可用但尚未收到的额度):

预算会计财务会计
不做处理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下年度收到以前年度批复(使用时):

预算会计财务会计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三、特定业务核算——非财政拨款收支业务

3.1 事业(预算)收入

收入方式财务会计预算会计
财政专户返还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事业预算收入
预收款项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收到时);借:预收账款 贷:事业收入(确认收入时)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事业预算收入(收到时)
应收款项借:应收账款 贷:事业收入(确认收入时,不做预算会计);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收到时)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事业预算收入(收到时)
涉及增值税按照含税金额确认事业收入,实际缴纳增值税时确认费用

3.2 捐赠(预算)收入和支出

接受捐赠:

  • 财务会计:借:银行存款/库存物品/固定资产等 贷:捐赠收入
  • 预算会计(涉及现金时):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其他预算收入——捐赠预算收入

对外捐赠:

  • 财务会计:借:资产处置费用(固定资产)/ 业务活动费用(库存物品/银行存款) 贷:库存物品/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
  • 预算会计(涉及现金时):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3.3 债务预算收入和债务还本支出

事项财务会计预算会计
借入款项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债务预算收入
归还本金借: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借:债务还本支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支付利息借:其他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应付利息借:其他支出(涉及现金时)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3.4 投资支出

事项财务会计预算会计
以现金取得短期投资借:短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借:投资支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以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借:投资支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四、预算结转结余及分配

4.1 年末财政拨款收支结转

  1. 结转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到"财政拨款结转"
  2. 结余资金(年末结余资金 > 0):借:财政拨款结转——结转结余——归集调入 贷:财政拨款结余

4.2 年末专项资金收支结转

  1. 结转专项收入和支出到"非财政拨款结转"
  2. 结余资金留归本单位使用

4.3 按规定提取基金

从本年度非专项结余中提取基金:

  • 预算会计:借: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贷:专用结余
  • 财务会计:借:本年盈余分配 贷:专用基金

使用从结余中提取的专用基金:

  • 预算会计:借:专用结余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 财务会计:借:专用基金 贷:银行存款

4.4 经营结余

余额方向处理
贷方余额结转至"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借方余额不予结转,留待下年弥补

4.5 其他结余

单位类型处理
行政单位结转至"非财政拨款结余"
事业单位结转至"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可提取专用基金)

五、本期盈余与本年盈余分配

本期盈余: 期末将各类收入与费用结转至"本期盈余",年末将"本期盈余"转入"本年盈余分配"。

本年盈余分配: 扣除相关所得税后,按规定提取专用基金,余额转入"累计盈余"。


六、专用基金

来源处理
从收入中提取财务会计: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专用基金
从非专项结余中提取财务会计:借:本年盈余分配 贷:专用基金
使用专用基金财务会计:借:专用基金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七、净资产业务

7.1 无偿调拨净资产

事项处理
无偿调入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评估价或名义金额 1 元) 贷:无偿调拨净资产
无偿调出借:无偿调拨净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等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期末结转借/贷:无偿调拨净资产 贷/借:累计盈余

7.2 权益法调整

  • 借/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借:权益法调整

7.3 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调整以前年度已经结转至"累计盈余"的有关事项,通过"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核算,期末余额转入"累计盈余"。

7.4 累计盈余

反映单位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盈余扣除累计分配后的余额,以及因无偿调入调出资产产生的净影响金额。


八、资产业务

8.1 库存物品

取得: 借:库存物品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发出: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库存物品

不通过库存物品核算的 4 种情形:

  1. 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
  2. 购入后直接交付使用的低值易耗品
  3. 特殊行业的特殊物品
  4. 已确认为固定资产的物品

8.2 固定资产

取得: 借:固定资产(含取得时的相关税费) 贷:财政拨款收入/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 需要安装的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

后续支出:

  • 资本化: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 费用化: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计提折旧:

  •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 名义金额入账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处置: 通过"固定资产清理"或"资产处置费用"科目核算。

8.3 无形资产

取得方式处理
外购借:无形资产 贷:财政拨款收入/银行存款等
自行研发研究阶段费用化,开发阶段满足条件资本化
无偿调入借:无形资产(评估价或名义金额 1 元) 贷:无偿调拨净资产

摊销: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 贷: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8.4 短期投资

初始计量: 借:短期投资(购买价 + 相关税费) 贷:银行存款

后续计量:成本法计量,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政府会计中的短期投资不按公允价值计量)。

8.5 长期股权投资

取得:

取得方式处理
现金取得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非现金资产置换借:长期股权投资(置换资产的评估价值) 贷:存货等;差额计入无偿调拨净资产
接受捐赠借: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 贷:捐赠收入
无偿调入借: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 贷:无偿调拨净资产

后续计量:

核算方法适用范围处理
成本法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被投资方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确认被投资方净损益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超额亏损处理(权益法): 按以下顺序冲减:

  1.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 长期应收款(实质上构成净投资)
  3. 预计负债(承担额外义务)

处置: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各明细科目),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8.6 长期债券投资

初始计量: 借:长期债券投资——成本(面值)——利息调整(溢折价) 贷:银行存款

分期付息一次还本:

  • 计息日: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长期债券投资——利息调整(或相反分录)

一次还本付息:

  • 计息日: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长期债券投资——利息调整(或相反分录)

处置: 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8.7 公共基础设施

  • 折旧处理与固定资产类似
  • 处置时:冲减"公共基础设施"账面价值

8.8 政府储备物资

类型发出处理
消耗性发出确认为费用
可收回发出(如战略物资轮换)资产内部转换(储备物资 → 应收/库存物品);不确认费用
收回物资转回为政府储备物资

九、负债业务

9.1 受托代理资产和负债

  • 收到受托代理资产:借:受托代理资产(名义金额 1 元或公允价值) 贷:受托代理负债
  • 转出受托代理资产:相反分录

9.2 应缴财政款

  • 取得应缴财政款项时:借:银行存款/库存物品等 贷:应缴财政款
  • 上缴时:借:应缴财政款 贷:银行存款等

9.3 应付职工薪酬

  • 计提时: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 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十、部门(单位)合并财务报表

10.1 合并范围

应纳入的情形:

  • 与本部门(单位)有隶属关系的事业单位
  • 纳入本部门(单位)管理的非法人执行机构
  • 与本部门(单位)存在控制关系的被投资主体

不纳入的情形:

  • 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的单位
  • 属于企业性质的被投资单位(投资方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即可)

十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11.1 概述

定义与特征:

  • 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 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 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会计特点:

  • 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 引入公允价值计量
  • 无"所有者权益"和"利润"概念,但有"净资产"
  • 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

11.2 会计要素

净资产按照是否存在限定分类:

类别含义
限定性净资产资源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限制——时间限定、用途限定
非限定性净资产除限定性净资产以外的其他净资产

11.3 捐赠业务

接受捐赠:

情形处理
无限定的捐赠借: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有限定的捐赠借: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附条件捐赠:

  • 存在以下情况时,如果捐赠人提出附条件地将资产赠送给对方,则不确认捐赠收入,直至条件满足

限定性收入限制解除时——转换:

  • 借:限定性净资产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期末结转:

  • 限定性收入 → 限定性净资产
  • 非限定性收入 → 非限定性净资产

11.4 受托代理业务

  • 收到受托代理资产:借:受托代理资产 贷:受托代理负债
  • 转出受托代理资产:相反分录

提示

受托代理业务中受托方只是起中间人作用,不确认收入和费用。

11.5 会费收入

  • 收到会费时: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会费收入
  • 期末结转不同限定性质

11.6 业务活动成本

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为实现其业务活动目标,开展项目活动或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按业务活动类别或项目设置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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