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租赁
一、租赁概述
1.1 定义与识别
定义: 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合同分类为租赁的三要素(同时满足): ① 存在一定期间
② 存在已识别资产
③ 资产供应方向客户转移对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控制
1.2 已识别资产
| 情形 | 说明 |
|---|---|
| 对资产的指定 | 合同明确指定或隐性指定 |
| 物理可区分 | 如建筑物的某一层(光缆的部分容量不可区分) |
| 实质性替换权 | 供应方拥有在整个使用期间替换资产的实际能力,且行使替换权将获得经济利益 → 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
1.3 客户是否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权(同时满足)
① 客户有权获得因使用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② 客户有权主导资产的使用(整个使用期间主导使用目的和方式;或使用目的和方式在使用前已确定 + 客户有权运营;或客户设计 + 设计时预先确定了使用目的和方式)
1.4 分拆与合并
| 情形 | 处理 |
|---|---|
| 包含多项单独租赁 | 应分拆,按单独价格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
| 包含租赁和非租赁 | 应分拆,除非简化处理(仅承租人可选择不分拆) |
| 一揽子交易 | 合并处理,但仍需区分租赁与非租赁部分 |
单独租赁的判断(同时满足): ① 承租人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获利 ② 与合同中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1.5 租赁期
开始日: 协议约定的起租日或租金起付日与租赁资产使用权控制日孰早。
租赁期 = 不可撤销期间 + 续租选择权涵盖期间(合理确定将行使)+ 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期间(合理确定将不行使)
二、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2.1 初始计量
(一)租赁负债
计量: 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若有)
②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预计行权)
④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预计行权)
⑤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提示
增值税和租赁保证金不属于租赁付款额。
折现率: 租赁内含利率(首选)或增量借款利率。
(二)使用权资产
初始成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承租人发生的拆卸复原成本
提示
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支出不属于使用权资产,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三)初始确认分录
借:使用权资产(现值 + 前期预付款项 + 首期租金 + 初始直接费用 + 拆卸复原费用现值)/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倒挤)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未来租金总流出)/ 预付账款 / 银行存款 / 预计负债
2.2 后续计量
(一)租赁负债
- 确认利息:借:财务费用等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 支付租赁付款额: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
(二)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4 种情形)
| 情形 | 折现率 |
|---|---|
| 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 租赁期和折现率不变 |
| 指数或比率变动(浮动利率除外) | 租赁期不变,折现率不变 |
| 浮动利率变动 | 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 |
| 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 | 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 |
增加: 借:使用权资产 /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减少: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使用权资产 / 管理费用等(现值减少额超过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的部分)/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三)使用权资产
- 折旧: 采用成本模式;自租赁期开始日起计提。借:管理费用等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 减值: 一旦计提,不得转回。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2.3 租赁变更
| 情形 | 处理 |
|---|---|
| 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同时满足:扩大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相当于扩大部分单独价格) | 按新租赁处理 |
| 未作为单独租赁——租赁范围或租赁期缩短 | 调减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部分或完全终止) |
| 未作为单独租赁——其他租赁变更 | 调整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重新确定租赁期、采用变更后折现率) |
提示
变更导致租赁期缩短为 1 年以内,调减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后,部分终止利得或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损益",不得改为短期租赁简化处理或追溯调整。
2.4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 类型 | 特征 | 简化处理 |
|---|---|---|
| 短期租赁 | 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包含购买选择权的不属于短期租赁) | 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
| 低价值资产租赁 | 单项租赁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如平板电脑、普通办公家具、电话等) | 同上 |
提示
① 不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不受承租人规模、性质的影响。
② 如果承租人已经或者预期要把相关资产转租赁,则不能按照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
三、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3.1 租赁分类
| 分类 | 判断标准 |
|---|---|
| 融资租赁 | 满足其中之一:① 租赁期届满时所有权转移 ② 购买价款远低于公允价值 ③ 租赁期占使用寿命 ≥ 75% ④ 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公允价值(90% 以上) ⑤ 不作大的改造只有承租人能使用 |
| 经营租赁 | 不满足融资租赁条件的 |
提示
租赁开始日后,除非发生租赁变更,出租人无须对租赁进行重分类。取决于交易实质,而非合同形式。
3.2 融资租赁
(一)初始计量
应收融资租赁款 = 租赁投资净额 = 租赁收款额现值 + 未担保余值现值 = 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相关初始直接费用
租赁收款额包括: ①-④ 同租赁付款额 + ⑤ 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提示
增值税和租赁保证金不属于租赁收款额。
(二)后续计量
| 项目 | 会计处理 |
|---|---|
| 确认收入 | 按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各期利息收入。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
| 收取租金 |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
| 计提减值(可转回) |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 |
3.3 经营租赁
| 项目 | 会计处理 |
|---|---|
| 租金收入 | 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确认(免租期内仍应确认租金收入) |
| 出租人提供激励措施 | 免租: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分配;承担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 |
| 初始直接费用 | 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
| 折旧和减值 | 固定资产按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其他资产依据该资产适用准则 |
| 可变租赁付款额 | 与指数或比率挂钩的计入租赁收款额;其他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 租赁变更 | 按新租赁处理(变更前的应收或预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
四、特殊租赁业务
4.1 转租赁
分类依据: 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非租赁资产。
| 分类为融资租赁 | 分类为经营租赁 |
|---|---|
| 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 + 确认转租赁投资净额;保留原租赁的租赁负债 | 继续保留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确认使用权资产折旧 + 租赁负债利息 + 转租赁的租赁收入 |
提示
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对其采用简化处理的,应分类为经营租赁。
4.2 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 项目 | 会计处理 |
|---|---|
| 确认收入 | 租赁收款额现值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孰低确认收入 |
| 结转成本 | 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现值的差额确认营业成本 |
| 取得融资租赁发生的费用 | 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不资本化 |
4.3 售后租回交易
| 情形 | 卖方(承租人)处理 | 买方(出租人)处理 |
|---|---|---|
| 不属于销售 | 不终止确认所转让资产;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长期应付款) | 不确认被转让资产;支付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 |
| 属于销售——售价 < 公允价值 | 差额部分作为预付租金处理 | 按其他准则对资产的购买进行处理,按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
| 属于销售——售价 > 公允价值 | 超出部分作为额外融资处理 | 同上 |
提示
卖方兼承租人在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时,确认租赁付款额的变动,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相关的利得或损失;但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限缩短的,按租赁变更的规定正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