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区域重大战略
第一节 共建“一带一路”
2023年10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
“一带一路”合作从亚欧大陆延伸到非洲和拉美,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举办3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立了20多个专业领域多边合作平台。
“一带一路”合作从“大写意”进入“工笔画”阶段:
- 把规划图转化为实景图,一大批标志性项目和惠民生的“小而美”项目落地生根。
- 基础设施的“硬联通”、规则标准的“软联通”:
- 既要有基础设施的“硬联通”,也要有规则标准的“软联通”。
- 共商共建共享、开放绿色廉洁、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 成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指导原则。
一、共建原则——联合国:市场开放才能和谐互利
- 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 坚持开放合作。
- 坚持和谐包容。
- 坚持市场运作。
- 坚持互利共赢。
二、框架思路
1. 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畅通:
- 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
- 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
- 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
2.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
- 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

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
3. 根据“一带一路”走向:
- 陆上: 依托国际大通道,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合作平台,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
- 海上: 以重点港口为节点,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中巴、孟中印缅两个经济走廊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关联紧密,要进一步推动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三、合作重点
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强合作:
(一)政策沟通:
加强政策沟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设施联通: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
(三)贸易畅通:
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
(四)资金融通:
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
(五)民心相通:
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
新增——四、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会议要求,践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更紧密的绿色发展伙伴关系,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二)主要目标:
2025年:
- 共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与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绿色丝绸之路理念得到各方认可。
- 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务实合作扎实推进,绿色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更加明显。
- 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2030年:
- 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发展伙伴关系更加紧密。
- “走出去”企业绿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善。
- 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任务举措:
1. 统筹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合作:
- 加强绿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 加强绿色能源合作。
- 加强绿色交通合作。
- 加强绿色产业合作:鼓励企业开展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领域投资合作,推动“走出去”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 加强绿色贸易合作。
- 加强绿色金融合作。
- 加强绿色科技合作。
- 加强绿色标准合作。
-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合作。
2. 统筹推进境外项目绿色发展:
- 规范企业境外环境行为:压实企业境外环境行为主体责任,指导企业严格遵守东道国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鼓励企业参照国际通行标准或中国更高标准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 促进煤电等项目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停止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稳慎推进在建境外煤电项目,推动建成境外煤电项目绿色低碳发展,鼓励相关企业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研究推动钢铁等行业国际合作绿色低碳发展。
3. 统筹完善绿色发展支撑保障体系:
- 完善资金支撑保障。
- 完善绿色发展合作平台支撑保障:加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及应对气候变化相关信息共享、技术交流合作,强化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国际通行规则研究。
- 完善绿色发展能力建设支撑保障:支持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基地、绿色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和绿色科技园区等平台建设,强化科技创新能力保障,加强“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示范作用。
- 完善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支撑保障:指导企业提高环境风险意识,加强境外项目环境管理,做好境外项目投资建设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时识别和防范环境风险,采取有效的生态环保措施。
新增——五、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
(一)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
中方将加快推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会同各方搭建以铁路、公路直达运输为支撑的亚欧大陆物流新通道。积极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加快陆海新通道、空中丝绸之路建设。
(二)支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中方将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同更多国家商签自由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中方将每年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
(三)开展务实合作:
中方将统筹推进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实施1000个小型民生援助项目,通过鲁班工坊等推进中外职业教育合作,并同各方加强对共建“一带一路”项目和人员安全保障。
(四)促进绿色发展。
(五)推动科技创新。
(六)支持民间交往: 成立丝绸之路旅游城市联盟,继续实施“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
(七)建设廉洁之路。
(八)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
第二节 京津冀协同发展
新增:
北京作为首都,政治地位突出,文化底蕴深厚,科技创新领先,人才资源密集,国际交往密切。天津拥有北方最大的综合性港口,制造业基础雄厚,研发转化能力较强,发展势头良好。河北自然资源丰富,劳动力相对充裕,产业基础较好,经济体量较大,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雄安新区和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是该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是推动这一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的纲领性文件。该纲要指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要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
(一)功能定位
整体功能定位: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区域整体协同发展改革引领区、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
- 北京: 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
- 天津: 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
- 河北: 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
(二)空间布局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以“一核、双城、三轴、四区、多节点”为骨架,推动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构建以重要城市为支点,以战略性功能区平台为载体,以交通干线、生态廊道为纽带的网络型空间格局。
- “一核”: 即北京。 把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解决北京“大城市病”问题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首要任务。
- “双城”: 指北京、天津,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主要引擎。
- “三轴”: 指京津、京保石、京唐秦三个产业发展带和城镇聚集轴,构成了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主体框架。

- **“四区”**分别是中部核心功能区、东部滨海发展区、南部功能拓展区和西北部生态涵养区,每个功能区都有明确的空间范围和发展重点。
- **“多节点”**包括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张家口、承德、廊坊、秦皇岛、沧州、邢台、衡水等节点城市,重点是提高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有序推动产业和人口聚集。
二、建设雄安新区
(一)发展定位
- 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
- 雄安新区作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形成北京新的两翼,要建设成为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的重要一极、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引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
- 努力打造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协调发展示范区、开放发展先行区。
(二)建设目标
- 到2035年: 基本建成绿色低碳、信息智能、宜居宜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 城市功能趋于完善,新区交通网络便捷高效,现代化基础设施系统完备,高端高新产业引领发展,优质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白洋淀生态环境根本改善。
- 有效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高,实现城市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现代化,“雄安质量”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作用明显,成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引擎。
- 到21世纪中叶: 全面建成高质量高水平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成为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的重要一极。
- 集中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成效显著,为解决“大城市病”问题提供中国方案。
- 新区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成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
- 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努力建设人类发展史上的典范城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三)空间布局和城市规模
国土空间格局:
- 坚持生态优先,确保新区生态系统完整,蓝绿空间占比稳定在70%。
-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新区远景开发强度控制在30%,建设用地总规模约530平方公里。
- 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占新区总面积18%左右,其中永久基本农田占10%。
- 严控城镇开发边界和人口规模,合理控制人口密度,新区规划建设区按1万人/平方公里控制。
城乡空间布局:
规划形成“一主、五辅、多节点”的新区城乡空间布局。
- “一主”: 即容城、安新两县交界区域,作为起步区,是新区的主城区。
- “五辅”: 即雄县、容城、安新县城及寨里、昝岗五个外围组团,与起步区之间建设生态隔离带。
- “多节点”: 即若干特色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实行分类特色发展,划定特色小城镇开发边界,严禁大规模开发房地产。
- 美丽乡村为新区城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约50平方公里。
起步区空间布局:
科学布局城市建设组团,形成“北城、中苑、南淀”的总体空间格局。
- “北城”: 即充分利用地势较高的北部区域,集中布局五个城市组团。
- “中苑”: 即利用地势低洼的中部区域,恢复历史上的大溵古淀,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营造湿地与城市和谐共融的特色景观。
- “南淀”: 即南部临淀区域,塑造传承文化特色、展现生态景观、保障防洪安全的白洋淀滨水岸线。

(四)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
雄安新区作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要重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和人口转移。
- 积极稳妥有序承接符合雄安新区定位和发展需要的高校、医疗机构、企业总部、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等。
- 限制承接和布局一般性制造业、中低端第三产业。
(五)最新进展
2023年6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支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会议强调:
- 要坚持稳步有序、量力而行,持续推进标志性疏解项目在雄安新区落地建设,积极探索和遵循城市建设发展规律,强化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合理把握建设规模和节奏,创造“雄安质量”。
- 要坚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处理好当前和长远、政府和市场等关系,有针对性地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创新举措在雄安新区落地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科技创新,发展高端高新产业,不断增强雄安新区自身建设发展能力。
- 要聚焦城市治理架构、公共服务制度等,加强雄安新区未来城市建设运营管理体制的前瞻设计,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治理新模式。
三、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
(一)基本原则
- 坚持“承接疏解、错位发展,改革创新、试点示范,协同联动、一体发展”的原则,牢牢抓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有序承接符合城市副中心发展定位的功能疏解和人口转移,提升对首都功能的服务保障能力,实现以副辅主、主副共兴。
-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和旅游等功能,推动政策措施和试点示范项目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 积极推进城市副中心、通州区与河北省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以下称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探索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新路径,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示范。
(二)主要目标
- 2025年:
- 城市副中心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功能基本形成。
- 北京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基本完成,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转移取得显著成效。
- 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城市副中心质量”体系初步构建。
- 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成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建设的重要支撑。
- 2035年:
- 现代化城市副中心基本建成。
- 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转移的作用全面显现。
- 形成现代化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经济体系,“城市副中心质量”体系完善成熟。
- 与周边地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三)重点任务
坚持创新驱动:
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提升金融商务服务功能,加快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打造北京发展新高地。
推进功能疏解:
有序承接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建设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开创一体化发展新局面。
强化规划管理:
实施高标准规划建设管理,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构建便捷高效现代交通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创建新时代城市建设发展典范。
加强环境治理:
构建大尺度绿色空间,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对标国际规则:
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专业人才新高地,搭建更高水平开放新平台。
加大改革力度:
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探索土地管理利用制度改革,有效推进更大区域职住平衡,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第三节 长江经济带发展
长江经济带覆盖沿江11省市,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板块,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生态地位突出,发展潜力巨大。应该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描绘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纲领性文件。
一、基本原则
(一)江湖和谐、生态文明:
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改革引领、创新驱动:
坚持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先行先试。
(三)通道支撑、协同发展:
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以沿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为支撑,推动各类要素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 建立区域联动合作机制,促进产业分工协作和有序转移,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陆海统筹、双向开放:
深化向东开放,加快向西开放,统筹沿海内陆开放,扩大沿边开放。
- 更好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五)统筹规划、整体联动:
着眼长远发展,做好顶层设计,加强规划引导。
- 既要有“快思维”,也要有“慢思维”;既要做加法,也要做减法。
- 统筹推进各地区各领域改革和发展,统筹好、引导好、发挥好沿江各地积极性,形成统分结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一)战略定位
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的四大战略定位是:
- 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
- 引领全国转型发展的创新驱动带。
- 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
- 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
(二)发展目标
到2030年:
- 水环境和水生态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功能显著增强。
- 水脉畅通、功能完备的长江全流域黄金水道全面建成。
- 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建立。
- 上中下游一体化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 实现生态环境更加美好、经济发展更具活力、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 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示范引领和战略支撑作用。
三、空间布局
按照“生态优先、流域互动、集约发展”的思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一轴、两翼、三极、多点”**的空间布局要求:
- “一轴”: 以长江黄金水道为依托,发挥上海、武汉、重庆的核心作用,以沿江主要城镇为节点,构建沿江绿色发展轴。
【对比:京津冀协同发展——一核、双城、三轴、四区、多节点】

“两翼”是指发挥长江主轴线的辐射带动作用,向南北两侧腹地延伸拓展,提升南北两翼支撑力。
“三极”是指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为主体,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打造长江经济带三大增长极。
“多点”是指发挥三大城市群以外地级城市的支撑作用:
-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发展优势产业,建设特色城市。
- 加强与中心城市的经济联系与互动,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第四节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以下称珠三角九市),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既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尝试,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一、战略定位
- 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建成世界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建设世界级城市群。
- 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建成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
- “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 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交通物流枢纽和国际文化交往中心。
- 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 深化珠三角九市与港澳全面务实合作,为内地与港澳更紧密合作提供示范。
- 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实现城市群智能管理,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建设生态安全、环境优美、社会安定、文化繁荣的美丽湾区。
二、发展目标
到2035年,大湾区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 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大幅跃升,国际竞争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 大湾区内市场高水平互联互通基本实现,各类资源要素高效便捷流动;
- 区域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对周边地区的引领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
- 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
- 中华文化影响更加广泛深入,多元文化进一步交流融合;
-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 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全面建成。
三、空间布局
(一)构建极点带动、轴带支撑网络化空间格局
- 极点带动:
- 发挥香港—深圳、广州—佛山、澳门—珠海强强联合的引领带动作用;
- 深化港深、澳珠合作;
- 加快广佛同城化建设,提升整体实力和全球影响力,引领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参与国际合作。
- 轴带支撑:
- 依托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等级公路为主体的快速交通网络与港口群和机场群;
- 构建区域经济发展轴带,形成主要城市间高效连接的网络化空间格局。
(二)完善城市群和城镇发展体系
香港:
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地位,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及风险管理中心功能。推动金融、商贸、物流、专业服务等向高端高增值方向发展,大力发展创新及科技事业,培育新兴产业,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国际大都会。
澳门:
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打造以中华文化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
广州:
充分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引领作用,全面增强国际商贸中心、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培育提升科技教育文化中心功能,着力建设国际大都市。
深圳:
发挥作为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
建设重要节点城市。
发展特色城镇。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三)辐射带动泛珠三角区域发展
发挥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引领作用,统筹珠三角九市与粤东西北地区生产力布局,带动周边地区加快发展。
第五节 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推动海南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在海南全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实行符合海南发展定位的自由贸易港政策。
一、战略定位
(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
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
把海南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
(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新经验。
(三)国际旅游消费中心:
大力推进旅游消费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培育旅游消费新热点,下大气力提升服务质量和国际化水平,打造业态丰富、品牌集聚、环境舒适、特色鲜明的国际旅游消费胜地。
(四)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
深度融入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全面加强支撑保障能力建设,切实履行好党中央赋予的重要使命,提升海南在国家战略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发展目标
2025年:
- 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
- 自由贸易港制度初步建立,营商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 民主法制更加健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 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 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2035年:
-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
- 自由贸易港的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营商环境跻身全球前列;
- 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 人民生活更为宽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 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
21世纪中叶:
- 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形成高度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现代化的制度体系;
- 成为综合竞争力和文化影响力领先的地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 建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
三、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一)发展目标
2025年:
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市场主体大幅增长,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风险防控有力有效,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改善。
2035年:
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以自由、公平、法治、高水平过程监管为特征的贸易投资规则基本构建,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更加严密,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21世纪中叶:
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二)制度设计
贸易自由便利:
- 在实现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
- 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
- 对服务贸易,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举措。
投资自由便利。
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
人员进出自由便利:
针对高端产业人才,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打造人才集聚高地。
运输来往自由便利:
实施高度自由便利开放的运输政策,推动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和航空枢纽,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现代产业体系:
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夯实实体经济基础,增强产业竞争力。
税收制度:
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社会治理:
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鼓励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应用于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治理体系。
法治制度:
建立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法治体系,营造国际一流的法治环境。
风险防控体系:
制定实施有效措施,有针对性防范化解贸易、投资、金融、数据流动、生态和公共卫生等领域重大风险。
第六节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指导长三角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的依据。
一、战略定位
(一)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
加强创新策源能力建设,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和整体经济效率,提升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和竞争能力,增强对全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二)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
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能力,提高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打造和谐共生绿色发展样板,形成协同开放发展新格局。
(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
进一步增强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走在全国现代化建设前列。
(四)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率先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科创产业深度融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为全国其他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
(五)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加快各类改革试点举措集中落实、率先突破和系统集成,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二、发展目标
(一)到2025年的发展目标
到202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跨界区域、城市乡村等区域板块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在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 上海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苏浙皖比较优势充分发挥;
- 城市群同城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城市群之间高效联动。
- 科创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基本建立:
- 到2025年,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
- 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
- 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8%。
-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实现:
- 到2025年,铁路网密度达到507公里/万平方公里;
- 高速公路密度达到5公里/百平方公里;
- 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
- 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能力显著提升:
- 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总体达标;
-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
- 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
- 单位GDP能耗较2017年下降10%。
- 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明显提高:
- 到2025年,人均公共财政支出达到2.1万元;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5年;
- 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9岁。
- 一体化体制机制更加有效:
- 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
- 协同开放达到更高水平;
- 营商环境显著改善。
(二)到2035年的发展目标
到203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
- 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
- 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
- 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
-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实现;
- 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
- 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 整体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成为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各扬所长,加强跨区域协调互动,提升都市圈一体化水平,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构建区域联动协作、城乡融合发展、优势充分发挥的协调发展新格局。
(二)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科创+产业”道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以科创中心建设为引领,打造产业升级版和实体经济发展高地。
(三)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坚持优化提升、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互联互通、分工合作、管理协同的基础设施体系。
(四)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生态空间共保,推动环境协同治理,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努力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
(五)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六)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
(七)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制约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形成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强劲内生动力。
(八)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打破行政边界,不改变现行的行政隶属关系,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探索路径和提供示范。
(九)高标准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
加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建设,以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等为重点,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第七节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黄河是我国第二长河,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9省区。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人口活动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实施相关规划方案、政策措施和建设相关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
一、战略定位
(一)大江大河治理的重要标杆
(二)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
(三)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验区
(四)中华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重要承载区
二、发展目标
2030年目标:
- 黄河流域人水关系进一步改善,流域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 生态共治、环境共保、城乡区域协调联动发展的格局逐步形成;
- 现代化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建成,水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国家粮食和能源基地地位持续巩固;
- 以城市群为主的动力系统更加强劲,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
- 黄河文化影响力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 流域人民群众生活更为宽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2035年目标:
-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健康稳定;
-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国领先;
- 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
- 黄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 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
21世纪中叶目标:
- 黄河流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水平大幅提升;
- 在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三、战略布局
(一)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一带五区多点”空间布局
- “一带”: 指以黄河干流和主要河湖为骨架,连通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北方防沙带和黄河口海岸带的沿黄河生态带。
- “五区”:
- 水源涵养区: 以三江源、秦岭、祁连山、六盘山、若尔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
- 荒漠化防治区: 以内蒙古高原南缘、宁夏中部等为主。
- 水土保持区: 以青海东部、陇中陇东、陕北、晋西北、宁夏南部黄土高原为主。
- 重点河湖水污染防治区: 以渭河、汾河、涑水河、乌梁素海为主。
- 河口生态保护区: 以黄河三角洲湿地为主。
- “多点”: 指藏羚羊、雪豹、野牦牛、土著鱼类、鸟类等重要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珍稀植物分布区。
(二)构建形成黄河流域“一轴两区五极”的发展动力格局
- “一轴”: 依托新亚欧大陆桥国际大通道,串联上中下游和新型城市群,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以创新为主要动能的现代化经济廊道。
- “两区”:
- 粮食主产区: 以黄淮海平原、汾渭平原、河套平原为主要载体。
- 能源富集区: 以山西、鄂尔多斯盆地为主。
- “五极”:
- 山东半岛城市群;
- 中原城市群;
- 关中平原城市群;
- 黄河“几”字弯都市圈;
- 兰州-西宁城市群。

(三)构建多元纷呈、和谐相容的黄河文化彰显区
- 河湟—藏羌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交汇相融的过渡地带文化区。
- 关中传统底蕴深厚、历史遗产富集文化区。
- 河洛—三晋中华民族重要的发祥地文化区。
- 下游以孔孟为代表的传统儒家文化区。
- 包括陕甘宁等革命根据地和红军长征雪山草地、西路军西征路线等在内的红色文化区。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上游水源涵养能力建设
- 全面保护三江源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要素,筑牢“中华水塔”。
- 保护重要水源补给地和重要湿地生态空间,打造全球高海拔地带重要的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栖息地。
- 加强重点区域荒漠化治理,筑牢北方防沙带。
- 减少过度放牧、过度资源开发利用、过度旅游等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和破坏,降低人为活动过度影响。
(二)加强中游水土保持
- 突出抓好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合理采取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大力实施林草保护,全面保护天然林,持续巩固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成果。
- 以减少入河入库泥沙为重点,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增强水土保持能力。
- 以改变传统农牧业生产方式、提升农业基础设施、普及蓄水保水技术等为重点,统筹水土保持与高效旱作农业发展。
(三)推进下游湿地保护和生态治理
- 建设集防洪护岸、水源涵养、生物栖息等功能为一体的黄河下游绿色生态走廊。
- 加大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促进黄河下游河道生态功能提升和入海口生态环境改善。
- 开展滩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筑牢下游滩区生态屏障。
- 促进生态保护与人口经济协调发展。
(四)加强全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 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坚持节水优先,统筹地表水与地下水、天然水与再生水、当地水与外调水、常规水与非常规水,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实现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的根本转变。
- 严格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推进能源、化工、建材等高耗水产业节水增效,严格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
- 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加快形成节水型生活方式。
(五)全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
- 紧紧抓住水沙关系调节这个“牛鼻子”,围绕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增水减沙、调水调沙,科学调控水沙关系,健全水沙调控体系。
- 健全“上拦下排、两岸分滞”防洪格局,有效提升防洪能力,确保堤防不决口。
- 强化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构筑沿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稳固防线。
(六)强化环境污染系统治理
- 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防治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 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加强黄河支流及流域腹地生态环境治理,净化黄河“毛细血管”。
- 将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成效与水资源配置相挂钩。
(七)建设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
- 依托强大国内市场,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
- 根据各地区资源、要素禀赋和发展基础做优做强农牧业特色产业。
- 根据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力,优化能源开发布局,合理确定能源行业生产规模,建设全国重要能源基地。
- 以沿黄中下游产业基础较强地区为重点,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八)构建区域城乡发展新格局
- 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推动特大城市瘦身健体,有序建设大中城市,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沿黄城市群。
- 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构建区域、城市、城乡之间各具特色、各就其位、协同联动、有机互促的发展格局。
(九)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 强化全流域协调、跨领域联动,优化空间布局。
- 大力推进数字信息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能源等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体系。
- 提高上中下游、各城市群、不同区域之间互联互通水平,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自由便捷流动。
(十)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
- 着力保护沿黄文化遗产资源,延续历史文脉和民族根脉。
- 深入挖掘黄河文化的时代价值,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十一)补齐民生短板和弱项
- 以上中游欠发达地区为重点,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
- 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事业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 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二)加快改革开放步伐
- 坚持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并重,完善黄河流域管理体系,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 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 健全区域间开放合作机制,加快构建内外兼顾、陆海联动、东西互济、多向并进的黄河流域开放新格局,提升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