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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社会政策与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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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会政策概述

一、社会政策概念

  • (一) 社会政策的定义 由政府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计划,旨在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及提高社会生活质量。 社会问题:指人们生活中面临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育幼等问题。
  • (二) 社会政策的目标
    1. 提供社会保障,帮助弱势群体;
    2. 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全民福祉;
    3. 增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减少贫困和社会不平等;
    4. 保障人权和社会福利;
    5. 改善社会生活质量,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 (三) 社会政策的核心内容 (社会问题是指人们生活中面临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育幼等问题)
    1. 社会保障政策

      通过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政策,为国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2. 就业政策

      促进就业,提供公平的工作条件和薪酬体系。

    3. 教育政策

      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资源,确保人民的受教育权。

    4. 健康和医疗卫生政策

      提供高质量医疗资源,确保人民的健康权。

    5. 住房保障政策

      解决住房问题,确保人民的基本住房需求。

  • (四) 制定和实施社会政策的理论依据
    1. 社会学理论

      研究社会结构和社会问题,为社会政策制定提供深入的关于社会背景和问题的认知。

    2. 经济学原理

      分析资源分配和经济运行规律,为社会政策制定提供经济可行性评估和建议。

    3. 政治学理念

      考虑政治力量和利益冲突,为社会政策制定提供政治可行性分析。

    4. 人权和社会正义观念

      关注人权和社会公平,为社会政策确保人民权益提供指导。 对比 - 产业政策的合理性:外部性、合作失败、公共投入。

  • (五) 社会政策的范式及核心理念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政策范式和核心理念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它们会关注以下价值观:
    1. 社会公平

      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减少社会不平等。

    2. 全民参与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3. 可持续发展

      追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4. 关爱弱势群体

      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和需求,保障其基本生活和福祉。

二、社会政策的构成

  • (一) 减贫政策
    1. 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在世界各地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是位列第一的发展目标。
    2. 多维贫困指数
      • 收入维度的局限性 收入常常被当作衡量贫困的重要标准,但以收入作为贫困测量的单一维度并不能全面反映贫困状况。1990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人类发展报告》,提出人类发展指数,并指出要将教育与健康纳入贫困的测量维度。这一转变将贫困的测量标准由单一维度转向多维度。
      • 减贫效应 从多维贫困指数看,大部分社会政策都具有减贫效应。
  • (二) 教育政策
    1. 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一个持续有效的教育体系关乎国家的发展与兴衰。
    2. 一国的教育体系包括:
      • 幼儿教育
      • 基础教育
      • 中等教育
      • 高等教育
      • 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职业教育)
      • 继续教育
      • 特殊教育
    3. “确保包容、公平的优质教育,促进全民享有终身学习机会”是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中位列第4的发展目标。
  • (三) 就业政策
    1.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稳就业是市场经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主要目标之一。
    2. “促进持久、包容、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确保人人有体面工作”是联合国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之一。
    3. 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 拓展劳动者就业机会
      • 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 其基本目标是满足劳动者的就业需求,维护与就业有关的各种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经济活动的稳定有效运行。
  • (四) 健康与医疗卫生政策
    1. “确保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各年龄段人群的福祉”是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之一。
    2. 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目标
      • 普及医疗服务,为所有人提供安全有效的药物和疫苗。
      • 支持疫苗研究及开发工作,并提供廉价药物是工作重点。
    3. 健康与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内容
      • 提供医疗服务,延长群众健康寿命;
      • 提供预防性卫生服务,例如计划免疫、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职业病的防治等;
      • 大众健康教育,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养健康生活方式;
      • 改善卫生环境,重点改善对城乡居民生活、工作有直接影响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 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 总则内容
        • 坚持公益性原则;
        •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
        • 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
        • 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护和实现公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 (五) 社会保障政策
    • 社会保险政策
      • 目的:保障劳动者因年老、疾病、伤残、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事故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在收入发生中断、减少甚至丧失的情况下,仍能享有基本生活权利的社会保障政策。
      • 地位:是社会保障政策体系的支柱与核心。
    • 社会救助政策
      • 目的:维持公民最低生活水准的社会保障政策。
      • 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标准和程序,在公民因种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社会援助(包括物质和金钱在内的经济援助以及劳务服务等)。
      • 特点:社会救助是一种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是对已经陷入贫困的社会成员提供最低标准生活保障的有效手段。
    • 社会福利政策
      • 目的: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社会保障政策。
      • 福利制度属于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促进整个社会成员的生活福利普遍增进。
    • 社会优抚政策
      • 定义:规定由国家或社会依据对法定的优抚对象提供确保一定生活水平的资金和服务的带有褒扬和优待抚恤性质的社会保障政策。
      • 特点:社会优抚是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

三、社会政策的作用

首先,社会政策可以为弱势群体提供支持和保障,增进社会的和谐与团结。社会政策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基本人权(基本人权=人权,包括人的生存权、自由权和发展权)为己任。

其次,社会政策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引导和调节社会经济秩序、缩小收入水平差距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再次,通过社会政策,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第二节 我国的社会建设成就

一、打赢脱贫攻坚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精准扶贫,确立**不愁吃、不愁穿和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目标,实行“军令状”式责任制,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

全国八百三十二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十二万八千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近一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

二、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增长到七十八点二岁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一万六千五百元增加到三万五千一百元

城镇新增就业年均一千三百万人以上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十亿四千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百分之九十五

改造棚户区住房四千二百多万套,改造农村危房二千四百多万户,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互联网上网人数达十亿三千万人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

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

③ 推进全民参保计划,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第四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④ 积极发展养老、托幼、助残等福利事业,人民群众不分城乡、地域、性别、职业,在面对年老、疾病、失业、工伤、残疾、贫困等风险时都有了相应制度保障。

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1.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以基本公共服务为载体,是国家保障全民基本生存发展需求的制度性安排。

  2. 2021年4月,国家首次出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9个领域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对象、内容、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单位,成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和人民享有相应权利的重要依据。

  3. 2023年8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发布实施,这是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的首次调整,调整主要遵循了三项原则:

    有据可依、有制可循。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必须有明确的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或已出台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调整,要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负担能力,既要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也要避免吊高胃口、过度承诺。

    大稳定、小调整。新版国家标准与旧版国家标准的文件框架、表述方式保持总体稳定、大体一致,仅对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内容、牵头负责部门等做出具体调整。

  4.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在保持总体结构与旧版国家标准一致的基础上,调整服务事项共计48项,占总项目数的60%。具体调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新增服务项目1项

      在“幼有所育”部分新增了1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

    2. 提高服务标准3项

      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三个服务项目。

    3. 扩大服务对象2项

      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和“特殊群体集中供养”2项服务。

    4. 规范完善了41项服务项目的表述

      根据最新文件精神,对“孕产妇健康服务”“生育保险”等41项服务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支出责任进行了规范完善。

第三节 新时代的社会建设目标与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未来五年社会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未来五年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如下:

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 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
  2. 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
  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4. 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
  5. 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6. 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
  7. 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

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1.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
  2.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
  3. 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4.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5. 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 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
  2. 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3.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4. 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5.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6. 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7.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1.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
  2. 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3.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4. 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5. 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规范民营医院发展。
  6. 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
  7. 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
  8.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9. 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
  10. 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第四节 当前社会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 2022年以来,我国全面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近70%的监测对象已消除风险

  2.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必须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

  3.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我国进一步明确重点加强四方面工作:

    • 一是完善监测帮扶机制,
    • 二是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 三是强化重点区域帮扶,
    • 四是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实。

二、建设教育强国

  • 从教育大国到教育强国是一个系统性跃升和质变,必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 一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观念束缚和体制机制弊端,全面提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 二是把促进教育公平融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各方面各环节,缩小教育的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更好满足群众对“上好学”的需要。
    • 三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 四是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用心打造培根铸魂、启智增慧的精品教材。
    • 五是进一步推进数字教育,为个性化学习、终身学习、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教育现代化提供有效支撑。教育数字化是我国开辟教育发展新赛道和塑造教育发展新优势的重要突破口。
    • 六是完善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策略,统筹做好“引进来”和“走出去”两篇大文章,有效利用世界一流教育资源和创新要素,使我国成为具有强大影响力的世界重要教育中心。
  • 建设教育强国,基点在基础教育,龙头是高等教育
    • 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 要把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作为重中之重,大力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进科研创新,不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 要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促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不断提高国民受教育程度,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 2023年6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 会议指出: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起点,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强化法治保障十分重要。
    • 要加强财政投入保障,提高对学前教育投入比重,加大对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力度,增加学前学位供给,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三、建设优质高效的卫生服务体系

围绕人民群众健康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建设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能力现代化
    • 落实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
    • 扩大全科医生队伍。
    • 完善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
  2. 按照功能定位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 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标准,构建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 以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巩固基层服务网底,以学科建设为抓手强化县级医院龙头地位。
    • 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辐射提高全国和区域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3. 加强分工合作,促进分级诊疗,推进体系整合化
  4. 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体验,推进服务优质化
  5. 加强科学管理,压实责任,推进管理精细化
  6.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动力,推进治理科学化
    • 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四、优化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 从服务供给的权责分类来看,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
    • (1)基本公共服务: 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主要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
    • (2)非基本公共服务: 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推动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发展,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
    • (3)生活服务的补充作用: 为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一些完全由市场供给、居民付费享有的生活服务,可以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相关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做好生活服务与公共服务衔接配合。
  •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提出的主要内容
    • 重点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 科学合理界定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多元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丰富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供给,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稳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 具体方向: ① 促进机会均等:推动全体公民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② 加强普惠性服务供给:围绕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领域,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 ③ 适应需求增长和消费升级: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强化服务标准,推动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与公共服务互嵌式、阶梯式发展,为公共服务升级积蓄能量。
  • “七有两保障”与22项指标
    • “七有两保障”内容: 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
    • 约束性指标(到2025年): ①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实现应保尽保。 ②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 ③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3年。 ④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 ⑤ 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 ⑥ 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实现应保尽保。 ⑦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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