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流动资产及负债评估
本章作为各类资产评估实务的开篇,系统介绍了流动资产与负债这两类在企业中最活跃、变动最频繁的项目的评估方法与特点。首先,从概述入手,明确了流动资产与负债的定义、内容及各自的评估特点。其次,在流动资产评估部分,详细讲解了存货评估和非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两大板块。其中,重点阐述了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等各类存货的评估方法,以及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非实物类资产的清查核实与价值确定方式。最后,在负债评估部分,介绍了负债评估的基本思路,并对银行借款、应付账款、递延收益等常见负债项目的具体评估程序与方法进行了说明。
第一节 概述
一、流动资产的内容及特点
- 内容: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或一年内能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 特点:
- 循环周转速度快: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最快的资产。
- 变现能力强:是企业对外支付和偿还债务的重要保证。
- 占用形态同时并存又相继转化:以多种形态(如货币、材料、产品)并存于生产经营的各个阶段。
- 波动性:受市场供求和季节性影响较大。
二、流动资产的评估特点
- 评估基准日要求尽可能与评估结论使用时点接近,以反映其价值的易变性。
- 通常量大类繁,清查工作量大,一般需进行分类清查和评估。
- 对企业会计核算资料的依赖度高。
- 在正常情况下(周转快、价格变化不大),其账面价值基本可以反映现值。
三、企业负债的定义及特点
- 定义: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如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非流动负债(如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 特点:
- 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 清偿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 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
四、企业负债评估的特点
- 负债评估在实践中,主要工作类似于会计核算的审核。
- 其核心是核实在评估基准日债务人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额,而不像资产评估那样需要运用市场法、收益法等方法去判断其市场价值。
第二节 流动资产评估
一、存货评估
- 评估程序:界定评估对象与范围 → 确定评估基准日 → 清查核实 → 选择评估方法及评定估算。
- 清查核实:核心是核实存货的真实存在性和权属。需关注有无霉烂、变质、毁损、超储呆滞等情况。可充分利用注册会计师的存货监盘资料。
- 各类存货的评估方法:
- 库存材料:
- 近期购进的:可按账面成本法,若运杂费重大则应计入。
- 价格变化大的:应采用最接近市场的价格或直接用市场价格评估。
- 呆滞材料:需鉴定其可用性,扣除相应贬值后确定评估值。
- 低值易耗品:
- 在库的:方法同库存材料。
- 在用的:采用成本法,
评估值 = 全新重置价值 × 成新率。成新率应根据实际损耗程度确定,而非会计摊销。
- 在产品:
- 成本法:适用于生产周期短、核算水平高的企业。具体方法包括:按价格变动系数调整法、按社会平均消耗定额法、按完工程度法。
- 市场法:适用于通用性强、有交易市场的在产品。
评估值 = 市场单价 × 数量 - 预计销售费用。若无法继续生产又无市场,则按废料回收价格评估。
- 产成品及库存商品:
- 成本法:若完工日与基准日接近,可按账面成本确定;若间隔长,需用现行价格重置其料、工、费。
- 市场法:以近期公开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需考虑产品使用价值、市场供求前景等因素。特别注意,若评估目的是对外投资,市价中应扣除销售费用、相关税金和合理利润。
-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
- 未开工土地:采用市场法或假设开发法。
- 在建项目(在产品):采用假设开发法和成本法。
- 已完工待售商品房(产成品):采用市场法。
- 已完工用于出租的车库等(产成品):采用收益法。
- 库存材料:
二、非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
- 评估程序:了解账项核算内容 → 抽查核实记录正确性 → 选择评估方法 → 评定估算。
- 清查核实方法:主要有盘点(用于库存现金)、函证(用于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抽查(用于会计凭证)、访谈等。
- 主要资产的评估方法:
- 货币资金:不存在价值估算问题,核心是核对数额。通过现金盘点、银行函证等方式确认。外币按基准日汇率折算。
- 应收账款:评估的本质不是对账面金额的重新认定,而是对可收回金额的判断。
- 公式:
评估值 = 账面余额 - 已确定的坏账损失 - 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 - 坏账损失的确定:可采用坏账比例法(根据历史坏账率估算)或账龄分析法(根据账龄长短设定不同坏账比例估算)。
- 公式:
- 应收票据:
- 带息票据:可按本利和计算。
- 无息票据:可按贴现值计算,
评估值 = 票据到期价值 - 贴现息。 - 若票据到期无法收回,应转为应收账款,按应收账款方法评估。
- 待摊费用和预付费用:
- 评估的是其在评估基准日之后仍然能够继续发挥作用的价值。
- 如果费用形成的资产或权益已消失,或效益已在基准日前全部体现,则评估值为零。
第三节 负债评估
一、基本思路
- 负债评估的核心是核实,即判断该负债是否为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并在评估基准日确认其确切数额。
二、常见的企业负债评估
- 应付及预收款项:
- 应付账款:核实后,若存在现金折扣,应扣除折扣后确认。
- 预收账款:根据实际收取的金额确认。
- 其他应付款:根据合同、协议等规定计算确认。
- 需特别关注是否存在已无需支付的债务,若有,评估为零。
-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核实计提基数和比例是否合规,一般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作为评估值。
- 银行借款:
- 短期借款:若利息已预提,评估值为核实后的本金;若利息未预提,评估值为本金加上截至基准日的应付利息。
- 长期借款:理论上应按基准日的适用利率折现,但实务中通常简化为将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作为评估值。
- 应付票据:
- 若到期无力支付,商业承兑汇票转为应付账款,银行承兑汇票转为短期借款。
- 带息票据的评估值为票面金额加上截至基准日的应付利息。
- 应交税费:主要通过核对纳税申报表、税单等,确认企业在基准日实际应缴纳的各项税费金额。
- 长期应付款:对于“专项应付款”,需根据项目状态(未完工、已完工、需返还)分别按账面值、形成资产的剩余价值、结余金额确定评估值。
-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 与资产相关:若工程未完工,按账面值确认;若已完工,按对应资产剩余寿命期的价值确认。
- 与收益相关: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费用,评估值仅保留未来应交的所得税部分;若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费用,按相关费用期间对应的价值确认。
- 若政府补助明确为不征税收入,则评估值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