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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能煤炭〔2011〕380号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工业(管理)局(厅、办),神华、中煤能源集团:

为加强和规范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提高项目决策科学化水平,引导和促进煤炭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减少和规避投资风险,我们组织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8月发布的《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366号公告)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形成了《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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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附件共 172 页,为便于站内检索和逐章阅读,按原文组成拆分如下。公式与上下标已按原 PDF 转写为 MathJax;空白报表因 Markdown 版式差异,请同时对照官方 PDF

部分内容链接
方法篇总则、财务分析、经济费用效益分析、费用效果分析、不确定性与风险分析等查看
附表财务分析、经济费用效益分析及不确定性分析配套报表查看
参数篇财务分析参数和经济分析参数查看
附件一煤炭建设项目流动资金估算方法查看
附件二煤炭建设项目成本费用估算方法查看
附件三煤炭质量比价系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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